關于開展2013年天津籍學生低保情況統計事情的通知
各班級:
我校2013年天津籍學生低保情況統計事情現開始進行,各學院及高職部要根據《關于落實<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>有關條款的實施細則》(津職師大學發〔2010〕17號)文件的規定,對于學生是否具有學費減免資格進行嚴格審核,具體通知如下:
一、申請學費減免的學生須提供的质料:
(一)申請書;
(二)家庭戶口簿原件(學生本人需與享受天津低保的親屬在同一戶口本中);
(三)學費減免證明(須有各區縣民政局加蓋的“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審批專用章”);
(四) 民政部门发放的“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”或“特殊困难户及孤儿、孤残人员的证明”;
(五)加蓋所在學院公章的成績單(新生不提供)。
二、各班級須嚴格履行通知手續,確保本通知的內容切實讓每一位天津籍學生知曉。學費減免事情每年只辦理一次,過期不予辦理。
請各班需于
11月
5日
16:00前,將《2013年天津籍學生低保情況統計表》(按成績分別報送2張表)電子版(用U盤拷來)、1份打印版及學生申請质料報送至自動化學院系辦201劉秀麗老師處。
附件:2013-2014学年天津籍学生低保情况统计表 (2張表格)
自動化與電氣工程學院團總支
2013
年10
月18
日